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院通〔2015〕43号
关于开展2015年湖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
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院通〔2015〕43 号关于开展2015年湖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 湖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通知》(校行发研究生字[2011]28号文件)(以下简称为《评选办法》)的精神, 学校即将开展2015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范围及条件
本次校优论文的评选范围为: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且答辩前不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者的学位论文。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申报条件见《评选办法》。
二、评优表彰与奖励
学校将对被评为优秀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导师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并择优推荐申报2016年省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
三、评优程序
1.符合评优条件者,经导师推荐向各学院申报。
2.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范围内学位授予人数硕士的3%、博士的15%的限额进行初选,并将初选结果报送校学位办。
3.校学位办组织专家对初选的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评审。
4.校学位办公布优秀学位论文名单,设立10天的公示期,对有争议的学位论文,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公示期结束后,报学校批准并正式行文确定获奖论文及作者、导师名单。
四、日程安排
1、7月13日前,各学院完成推荐和初选工作。
2、7月15日,各学院按要求报送材料一式一份。
3、校学位办进行形式审核,组织专家评审。
五、材料报送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专家评阅意见书。
(3)博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3000字左右)和相应的英文摘要(格式见附件3)及电子版。
(4)湖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应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得成果栏中的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攻博期间发表论文清单;SCI、EI、ISTP或SSCI的收录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参加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等。
(5)作者简况表(附件4)。
以上附件材料装订成一本, 以推荐表(附件1)作为封面。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材料
(1)硕士学位论文。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专家评阅意见书。
(3)硕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1000字左右)和相应的英文摘要(格式参见附件3)及电子版。
(4)湖南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得成果栏中的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SCI、EI、ISTP或SSCI的收录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参加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等。
以上附件材料装订成一本,以推荐表(附件2)作为封面。
3、湖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及电子文档(见附件5、6)。
六、其他事项
1、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秘密的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申请了保密的学位论文不得参加评选。
2、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按时完成我校2015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推荐工作。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2、湖南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博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格式
4、作者简况表
5、湖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分文理科填写)
6、湖南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