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通﹝2013﹞34号
关于开展201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的通知
各学院:
学位论文预审是指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初稿进行的预评审。这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学位论文在申请评阅和答辩前对质量进行把关的必要举措。根据《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审范围
已通过学位论文开题并完成初稿,拟于2013年下半年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
二、预审时间
2013年下半年学位论文预审工作应在9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学院安排。
三、预审形式、内容和结果
博士学位论文预审按照预答辩方式组织,预答辩委员会人数由5位同行正高职或博导人员组成,设主席1人,原则上由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预答辩的组织和程序参照博士学位论文正式答辩进行,预答辩结果须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票为通过。
硕士学位论文预审如采用预答辩的方式进行,组织和程序参照硕士学位论文正式答辩进行。如采取预审专家组集体审议方式进行,组成人数不得少于3人,预审结果须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票为通过。
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预审或预答辩报告会情况的记录,并对预审专家组或预答辩委员会的评审意见进行整理,填入“预审申请表”中,同时在“管理系统”中录入结果。
四、预审流程
研究生在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预审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后交导师签署意见,由学院统一安排学位论文的预审。
硕士研究生应在预审前一周向学院提交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应在预答辩前二周向学院提交学位论文,提交的学位论文份数由学院根据组织形式确定。学院应在收齐预审学位论文后及时安排送交预审专家组或预答辩委员会审阅。
学院可在系统中对参加论文预审或预答辩的学生进行分组,并按照分组打印表决票(见附件2)。预答辩委员会或者预审专家组对学位论文预审应给出明确审议结果。
五、预审结果处理
对于预审结果为“通过”的学位论文,导师应按照预答辩委员会或者预审专家组的意见指导学生进行修改;对于预审结果为“不通过”的学位论文,不得进入学位论文机检、送审和答辩环节,其申请人至少延期半年再申请学位。
六、其他
(一)管理系统相关功能的开放截止日期为9月13日,在截止日前,学院应从系统中打印出《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附所有“预审申请表”交学位办复核。
(二)“预审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学院存档,一份存入学生业务档案。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申请表
2、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表决票
3、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