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湖南师范大学2022届毕业研究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发布人:发布日期:2021-08-18浏览次数:


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2022届毕业研究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补贴标准

就读于湖南师范大学的孤儿、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2022届毕业研究生。按照每人1500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二、申领流程

个人申请(912日前微信提交申请,913日前递交申请表和纸质材料至学院研办)——学院初审、公示,916日前学院汇总申报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就业科,逾期不候——学校复审、公示、申报——等待长沙市相关部门审核公示后拨付补贴资金到学校——学校拨付补贴资金到个人(1500/人,预计下个学期到毕业生银行卡)

(一)个人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准备好申请材料,在817日—912日期间,通过登录本人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长沙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平台”填报申请,平台申请截止时间为912

说明: 二维码.jpg

1、平台提交申请

1)申报人认真阅读“长沙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平台”上的《长沙市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须知》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

2)按要求填写完申请信息,点击“提交”;

(注意:研究生必须选择0开头含数字的院系名称才能出现相应的研究生专业,院系和学历必须一致

3)按“申请表打印下载”生成下载链接,复制申请表下载链接,到PC端浏览器中下载并打印成纸质《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

(注意:《申请表》“来源”必须为“自主申报”,自填的表格无效

4)将《申请表》及其他要求的纸质材料一并提交学院初审。毕业生可在“长沙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平台”查看审核流程。

2、纸质材料申请

申报补贴的毕业生应按要求913日前向学院提供如下纸质申请材料接受初审(证件原件由学院审核后退回,留存的复印件需完整、清晰,与原件一致):

1)《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此表需通过“长沙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平台”申报后打印生成,其中学生申请栏需申请人手工填写家庭困难情况,并签署申请人姓名和填报日期。

2)根据申报类型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如同时符合多种申报类型,请尽量选择证明材料准备相对简便的类型进行申请。

①孤儿类:提供申请人《儿童福利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批盖章的《孤儿入院审批表》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为其出具的孤儿情况证明(需加盖民政部门公章)。

②城乡低保家庭类: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持有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页面及近年相关审核、低保金领取记录页面),申请人非低保证持有人,且提供的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页面等家属关系证明材料。

不能提供有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近期出具的享受低保情况证明(证明中须包含低保证持有人和申请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两者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目前该家庭在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属实等信息,并加盖民政部门公章;证明可参考附件2的样本格式),此证明中低保证持有人非申请人父母,还需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③残疾人类:提供申请人《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类: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学校资助部门盖章出具的助学贷款证明(证明由就业办统一联系学校资助部门集中出具)。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贷款合同的,需提供注明助学贷款的个人征信报告或提供贷款经办银行及贷款审批单位盖章确认的助学贷款获得情况的有关表格或证明,另附贷款回执或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网站下载打印的贷款信息页面等资料作为补充(网站贷款信息页面需学校审核部门核实并盖章)。

⑤特困人员类:提供申请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贫困残疾人家庭类: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盖章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证明中须写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家庭关系、家庭贫困的原因、目前该家庭属于贫困家庭情况属实等信息;可参考附件3的样本格式),持有残疾证的家庭成员在此证明中非申请人父母,还需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⑦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类:提供原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帮扶记录等相关信息页面,湖南省外毕业生提供的扶贫手册上无盖章的需补盖户籍所在地乡镇及以上乡村振兴(原扶贫)部门公章),申请人非扶贫手册持有人,且提供的手册上没有注明与手册持有人家属关系的,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页面等家属关系证明材料。

无扶贫手册的需提供乡镇及以上乡村振兴部门(原扶贫部门)盖章出具的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可参考附件4的样本格式),若此证明中户主非申请人父母,还需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3)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以本人姓名开立的银行卡正面复印件,复印件上除体现银行卡号外,同时须注明开户行具体支行名称、毕业生姓名及身份证号。(请提供学校统一发放的中国银行储蓄卡(学费卡),便于我校统一发放求职创业补助,如若遗失补办,请及时前往财务处收费科进行登记)。

5)学籍证明(由就业科统一出具)。

除第(5)项由就业科集中出具外,上述材料一人一份,统一装订。

(二)学院初审和公示

各学院要对毕业生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把关,认真查验相关原件,确保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申请材料中证件原件由学院审核后退回,留存的证件复印件需完整、清晰,学院盖章并备注“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各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

学院将初审通过的毕业生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并将公示后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汇总,填写附件52022届毕业研究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314116088@qq.com)连同毕业生的申请表、申请材料于916前交至研究生院104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8872116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补贴的毕业生要认真如实填写申请材料,通过手机微信端提交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时,需进行实名身份认证,建议通过本人手机进行操作,提交后可在“长沙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平台”查看审核流程。同时,毕业生应按时向学院报送纸质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经通知后逾期不能补齐合格材料而导致审核无法通过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申请人已领取过求职创业补贴不得重复申领,或虚报冒领。

(二)补贴资金预计于2022届毕业研究生毕业学年第二学期发放至申请人账户,因特殊情况未能拨付到发放对象的补贴资金,将由学校告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予以退回。



附件:

1.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样本)

3.贫困家庭证明(样本)

4.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样本)

52022届毕业研究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评选湖南师范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及推荐湖南省2021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