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5〕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招生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院通〔2026〕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拟制定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要求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政策规定,确保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2.坚持“三随机”工作机制,即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严肃招生纪律,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记录材料集中统一保管。
(二)科学选拔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2.综合素质与实践创新能力。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如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能力等;
3.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三)以人为本原则。
1.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服务意识,优化考生服务;
2.加强信息公开,确保咨询畅通,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时间,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在复试过程中,充分考虑考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为考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四)坚持科学规范的调剂工作。
1.调剂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
2.专业相关性。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
3.调剂程序。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招生单位按照调剂条件和程序,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复试安排,确保调剂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性。
(五)集体决策原则。
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应急处置,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
二、复试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由院领导、机关各部处、学位点负责人组成医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工作职责:1.全面负责医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医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后组织实施;
2.审定本医院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事项,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批;
3.组织开展本医院招生工作的安全与廉政风险培训,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4.对本医院招生复试过程和录取结果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问题。
(二)复试工作小组。
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各专业导师组成(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人数不少于5人。
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实施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复试通知发布、考生资格审查、考场安排等;
2.组织复试命题、面试、阅卷等工作,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3.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报医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
(三)监督检查工作小组。由医院纪检部门人员担任。
工作职责:1.负责对本医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2.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及时调查核实,妥善处理考生的申诉和纠纷;
3.对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
专业 |
拟招生计划 人数 |
第一志愿 复试分数线 |
105109全科医学 |
5 |
308 |
105113骨科学 |
4 |
311 |
100208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学位) |
1 |
316 |
100204神经病学(学术学位) |
1 |
- |
100210外科学(学术学位) |
3 |
- |
100214肿瘤学(学术学位) |
1 |
- |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
1.骨科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型)定于2026年3月31日8:00;
2.全科医学定于2026年4月1日;
3.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拟定2026年4月8日以后。
(二)复试方式。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随机确定考试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三)复试内容及分值。
1.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
2.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和评价(问题分必答题与选答题两类,必答题为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都必须回答的统一问题;选答题是供考生随机抽取回答的问题);
3.专业知识笔试:考核内容与《湖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大纲范围一致;
4.复试成绩总分22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占20分,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80分,复试专业知识笔试占120分;
5.加试科目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
(四)复试要求。
1.资格审查。所有复试考生都要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未经过资格审查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考生提前将材料用压缩包(命名:专业+姓名),以邮件方式于3月30日17:00前将扫描件发送至764054985@qq.com邮箱。现场资格审查于复试当天7:00-7:30期间,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医院教学楼七楼智慧教室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①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在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初试准考证(2份);
(5)《湖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1);
(6)大学学习成绩单及个人简历等。
2.缴纳复试费。考生通过网络缴纳复试费,复试标准为120/人。逾期不交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具体缴费方式可见《湖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说明》(附件2);
3.现场复试。考生提前1小时到达医院教学楼七楼候场,完成身份认证并签订《湖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逾期未到者将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小组成员应于各专业复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点;
4.思想政治考核。根据《湖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1)和面试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5.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7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发送至764054985@qq.com邮箱。《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附后(附件4)。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五、调剂工作
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一)调剂原则。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参照考生的初试成绩、科研、获奖、本科所学专业等情况进行选拔。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三)调剂程序。
1.所有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均须登陆“调剂系统”,查看调剂专业信息,并在网上提交调剂申请;
2.我院审核调剂考生信息后确定调剂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在“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登录该系统进行确认。统一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布;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须登录该系统进行确认。考生未按时接受拟录取的,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六、综合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在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综合成绩核算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第一志愿考生的综合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
(二)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核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
(三)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
七、录取工作
(一)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初试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二)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录取。
(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跨专业加试除外)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其他
(一)所有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法规。凡有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医院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结束后将复试登记表、复试录音录像等复试资料交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存。
(四)复试结束后,给复试考生发放调档函,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将个人档案调入我院。
(五)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医院要求上传并提交材料。考生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为防止初试中有舞弊违纪考生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侥幸过关,复试中将严格核实考生的身份(包括核对身份证、学历证书)。对在复试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学校将从严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七)全体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应坚持以人为本,为考生着想,做到耐心细致,为考生营造良好的环境,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如有疑问,请咨询湖南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联系电话:0731-84184219。
附件:1.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2.湖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缴费说明;
3.湖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4.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
5.第二附属医院复试名单。
湖南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