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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考点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发布人:发布日期:2022-12-20浏览次数:

一、考试时间

2022年12月24-25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022年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二、考场安排

湖南师范大学考点考楼设在至善楼、格物楼和文渊楼(考生准考证上已注明考生参加考试的考场号、考场详细地址和座位号)。

第四单元考试科目代码为5开头的考生,考试时间为12月26日8:30-14:30,考试时间3小时、3.5小时、4小时、5小时或6小时,考试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文渊楼,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需按考点统一入场时间安排,积极配合考点监考工作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检查。进入考场时间:上午8:00,下午13:30。

2.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经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考生从进入考点开始须始终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检验时,可摘下口罩,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进入考场就坐后,建议全程佩戴好口罩(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为阳性的考生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3.考生应在2022年12月19日-20日14点期间完成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采样,并于2022年12月21日14点前在湖南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健康上报平台(以下简称“健康上报平台”,网址:https://jksb.hneao.cn/stu/)填报本人的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结果。请考生诚信填报,并对此负责,考点将按照考生本人填报的抗原检测结果或核酸检测结果安排不同考场。结果为阴性的考生,安排在常规考场考试;结果为阳性的考生,安排在专门考场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考生作答工具由全省统一配备,不得自带。在每科考完后考生不能将作答工具带出考场(收齐放在桌上),否则以违纪处理。

自命题科目可以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的注明,携带必需的用具。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计时工具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每个考场都配有挂钟,考生一律不允许佩戴手表、手机及其他计时工具进入考场。携带的手机或手表等计时工具、包等所有随身物品,须放到教室前门外的“小件物品放置处”,不能放在自己的座位旁或抽屉里,开考铃声响后若发现考生身边有手机、手表、包等随身物品,以作弊论处。请勿携带贵重物品进入考楼,若有丢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5.所有考场配有视频监控摄像头、挂钟、手机信号屏蔽仪和金属探测仪。考场挂钟时间只作为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广播时间为准。考场监控录像在考试结束后将送往省教育考试院全程回放,审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对于考试不诚信、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由有关部门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学生,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人员,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破坏考试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等部门将坚决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8.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9.在考试过程中一般不允许考生上厕所,请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做好充分准备。

10.所有统考科目答卷实行扫描阅卷。为保证答卷的正常评阅,请考生务必在答卷规定的区域内作答,并在指定位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11.为避免车辆拥堵,造成考生入场时间延误,建议考生考试当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我校。严禁车辆驶入我校考点设置的警戒线范围内,停放在考试大楼周围以及周边主干道的车辆车内一律不得留人。

本考点咨询电话

0731-88873095,88872350

违纪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0731-88872744

湖南师范大学监察处:0731-88872206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0731-880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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