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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发布人:发布日期:2020-06-12浏览次数: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三、考生在考试前须按要求准备、安装、调试相关硬件、软件,确保硬件和软件能够正常使用。考生须保证硬件网络连接良好、电量充足,能满足考试要求。考试过程中考生须关闭设备录屏、锁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考试的功能。

四、考生应选择安静整洁、无干扰、光线适宜、相对封闭的场所进行考试,考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或与他人交流。考试房间内应具备有线宽带、WIFI4G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

五、考生入场后,除考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考试场所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双机位所用电子设备内不得存放与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仅可在桌面摆放身份证、《准考证》、答题纸、文具、草稿纸等物品。

六、考生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七、开考前,考生根据监考员的指令主动配合监考员做好身份验证核查工作。

八、考生收到试卷后,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缺页等问题,可向监考员询问。

九、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十、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准考生提前交卷。

十一、考生应当在答题纸方框区域内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十二、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等。

十三、考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十四、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在监控视线范围内,不得私自离开,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开启其他无关软件或程序。

十五、考生音频视频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开启。主机位:准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从正面拍摄,全程清晰显示考生面部及双手图像。副机位:准备一部手机(带摄像头),从考生侧后方45°拍摄,须全程清晰显示考生主机位屏幕,麦克风和扬声器全程保持静音。

十六、考试过程中,考生遇到网络连接故障等情况,应当立即向监考老师反映。

十七、考生未经监考员同意擅自退出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八、监考员下达考试结束指令后,考生立即停止作答,不得离开会议界面和关闭监控设备,不得调整“双机位”的角度。

十九、答题纸图片回收无误后,考生方可按照监考员要求退出考场。

二十、考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考生在考试期间不得私自录屏、录音、录像,不得复制或传播与考试相关的内容。

二十一、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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